2016年1月1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黑政土[2016]第5号文件批准征用集体土地15.1339公顷。现将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桦川县绕城公路(西缘路段)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用土地位置: 桦川县悦来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冷云村、悦江村、悦胜村、桦树村集体土地15.1339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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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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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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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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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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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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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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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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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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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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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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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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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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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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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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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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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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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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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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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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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六、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桦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8日